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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隔天,主任跟我說了結果,前任給他的說法是他應徵台北的工作沒有成功,目前人在台中,但他沒有要敎小五女的意思,也沒有跟家長接觸。主任問我覺得前任說的是正確的嗎?我很說應該是,因為根據我跟小五女聊天發現,小五女聯絡不上前任(電話是錯的),還跑來問我有沒有前任的電話(但根據員工規範,本名和電話都不應該給學生),但主任卻對我搖搖頭:「不管是不是真的,前任都違反了約定。(給了電話和本名)」主任對於前任的信任很深,在前任跟他請辭時也一直慰留,結果最後反而捅主任一刀(不管是有心無心),主任還特意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打給前任,因為他不想因為自己的情緒影響到家人或是學生,講完可以直接去睡覺消氣。

  事情到這裡算是告一段落,因為後來主任覺得小五女喜歡給男生教(根據我的觀察,大概是因為她上男生的課可以很隨便,我的話會很要求),所以後來他就給跟我同期進來的一個男生教了。

  後來發現是誤會一場,好處是主任不再每次都說:「你要像前任一樣……」,還有就是之後我不用上小五女的課,畢竟對於這個「同性相斥,異性相吸」的小女生,我對她的好感也都沒了。

  這算是一個震撼教育吧?目前的工作職場只有主任(直接的頂頭上司)、五個兼任老師(只有上課時間會出現),所以其實我實際上相處的只有主任是職場上的人,學生和家長算是客戶端的人,但非到必要時刻,我和家長也不怎麼接觸,除了來繳錢或是等小孩時的閒聊,最常接觸的是學生,或許是『學生』這個名詞讓我放鬆了,或許是現在的小孩子已經精明到跟大人一樣了,不管如何,被一個小我十二歲的小女生陰實在是丟臉,或許我比起她來說更無法適應這個社會?

 

……(或許還會有也說不定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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